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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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鑫矿业2020年清洁生产公示

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   生态环境厅《关于公布2020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内发改环资字[2020]521号)文件要求 ,银鑫矿业于2020年7月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成立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,现将公司环境信息向社会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
企业名称: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

法人代表:贾珍

单位地址: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道伦达坝苏木阿拉坦敖包嘎查

主要产品:铜、钨、锡多金属矿石

(1)废弃物处理

我矿的废弃物主要就是废机油、废润滑油,这些废油我公司采取添加到润滑要求不高的减速机内,即处置了废弃物,又节约了成本。

(2)废水利用

我矿生产尾矿经两座浓密池分离、尾矿库沉淀水回抽等工艺,实现除自然蒸发外,生产用水100%循环利用,无外排。采区疏干水、裂隙水也经过集中用水泵抽出,一部分用于采区洒水降尘使用,如有多余的水经管路抽至选厂生产使用。

a)采区坑底排水全部用于采矿作业道路洒水降尘或抽至选厂生产使用。

b)尾矿采用干排排放,尾矿经浓密池浓缩后,通过带式真空过滤机滤出水分实现渣水分离,选矿废水排入回水沉淀池沉淀进行二次回收利用。生活污水经隔油、沉淀后进行植被绿化。

c)生产总用水量12000m3/d,其中:新水用量1080m3/d,回水用量10920m3/d,吨矿用新水量0.72t/t矿,工业水重复利用率为91%,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。

(3)固体废物

采区剥岩产生的废石,在排土场单独堆放;尾矿采取干排方式堆存尾矿干堆内。在用尾矿干堆排土场按照设计分层分台阶堆放,对到境界的台阶边坡进行覆土绿化,做到“边生产、边治理”;尾矿库按照设计和排放运行规范执行,分期砌筑子坝,做好日常安全防护,废物安全处置率100%。

(4)剥离表土处理

采区建设前期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,用于后期的复垦绿化使用,生产中剥离的表土用于到境界台阶边坡复垦绿化使用。

我公司主要从节约能资源、减少污染物排放、加强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,内容包括减少能资源的用量、减少危废排放、减少跑冒滴漏、加强公司运营管理等,以此实现厂内能资源节约和污染物减排的目标。

技术咨询机构:内蒙古博连知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
公示时间:2020年8月31日-2021年8月30日

联系电话:13947120870

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8月31日